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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会 “失信”要不得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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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临近,各种展销会接踵而至。由于举办方把关不严、个别参展商诚信缺失,部分展销会商品质量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发布消费警示(1月13日《东南商报》)。

针对某些展销会的违规乱象,有关部门及时向市民发布消费警示,并提供各种维权建议,值得称道。但笔者以为,提醒消费者只是治标,要根治展销会乱象,就要把矛头对准主办者,这才是治本。

经过多年布局与培育,会展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新优势。当前,我市正大力倡导市场化办展,着力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在这样的目标之下,诚信办展、规范办展、优质办展不能有丝毫松懈。在消费者眼里,不少展销会有政府统筹和协调的背景,他们去这些场合消费,就抱有“天然的信任”。因此,展销会如果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留下失信印象的,并不只是那些无良商家。

消费者在展销会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可能是一钱一物的损失,但展销会的种种“瑕疵”和“劣迹”若不及时根除,任其积聚发酵,就会贻害无穷。因此,对一些投诉多的展销会必须发出“失信警示”,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这是做大做强会展经济的应有之义,也是广大消费者的殷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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