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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副市长刘学普:多措并举打造长江上游会展之都

发布日期:2011-08-2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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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会展北京推介会”今日举行

重庆会展北京推介会现场 (中国经济网记者徐晶慧/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 今天上午,国家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共同举办“重庆会展北京推介会”。本次推介会旨在进一步加强重庆与国际国内会展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宣传和推介重庆会展。会上,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称,重庆市政府制定10项扶持政策,多措并举,促进会展企业和会展活动健康发展。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重庆市委、市政府对会展业发展高度重视。2010年重庆共举办展览活动409个,展出面积291万平方米,举办节庆活动241个,创造直接收入25.3亿元,拉动消费214.3亿元。自主培育了“重庆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全球采购会”、“中国国际摩托车博览会”、“中国(重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14个国家级展会。场馆方面,现已建成重庆国际会展中心、重庆展览中心、重庆农业展览馆等多个会展场馆,展场面积17万平方米。即将于2012年10月投入使用的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总建筑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将成为集展览、会议、酒店、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化、专业化场馆。

 

    重庆市副市长刘学普在推介会上介绍到,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会展业发展的意见》中出台了10条政策推进重庆会展业发展:所有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各类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入驻西部国际会展城,202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立的两江新区发展专项资金,以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对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扶持区内的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类企业发展;两江新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的风险补偿金(按当年利润额的3-5%)可税前扣除;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新办会展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两年内按企业所得税的市级留成部分实行全额返还;市政府及市级各部门主承办的全国性或全市性会议展览节庆活动、引进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展览节庆活动,2020年前按项目总收入减去项目总支出的差额计征承办单位营业税;凡获得重庆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品牌会议展览节庆活动实行一次性奖励;凡引进举办75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会展活动和国际国内重要会议、落户重庆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展活动,对引进者实行奖励;对长期落户重庆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展览活动,给予一次性奖励;对5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上的会展项目,该项目当年贷款发生的利息,按年利率2%、贴息时间不超过1年得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每个项目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举办国际性和全国性的会议展览活动,根据规模大小给予不同程度的场地租金优惠政策。该10项政策的出台,对重庆会展业的快速发展,打造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悉,到“十二五”末,重庆会展场馆展场将达到80万平方米,展出总面积达500万平方米,会展业直接收入65亿元,拉动相关产业增加收入500亿元以上。到2015年,重庆将全面建成设施先进、品牌汇集、服务优质、管理规范、氛围浓厚、功能彰显的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区域商贸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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