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县人民政府 中国花卉协会荷花分会
承办单位:中共重庆市大足县委宣传部、大足县农委、大足县林业局、大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大足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一)广大中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投稿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创作时间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但作品题材原则上以反映大足县荷花山庄、龙水湿地公园和雍溪荷花基地独有的文化特性、人文和自然景观。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拼接、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
(三)本次大赛不接受网络投稿,谢绝组照,所有投稿纸质作品须将作品原始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刻成光盘一并附寄(底片拍摄的扫描刻盘),用于影像鉴定、举办展览等。
(四)投稿作品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尺寸不超过25cm),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cm×20cm),异形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作品请勿装裱。
(五)所有投稿作品须在背面如实填写作品题名、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各项内容。不按要求填写作品内容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七)对于大赛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城市宣传、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八)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奖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
(九)本次活动免收评审费、不退稿。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十)聘请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专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征稿启事、评选结果和入选作品将在《重庆晚报》、《大足日报》、重庆市摄影家协会网、大足县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和选登。
三、截稿时间: 2011年6月2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四、奖项设置:
亠等奖1 名 奖金 2000元
二等奖2 名 奖金 1000元
三等奖3 名 奖金 600元
优秀奖10 名 奖金 300元
入选作品若干 稿酬每幅100元
五、投稿地址: 投稿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大足荷花比赛”字样。
邮编:402360
地址:重庆市大足县龙岗街道白鹤林片区11-1-3号
联系人:周千明
电话: 13908356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