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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消协错位维权 凸显官办协会弊端

发布日期:2011-05-21  来源:张凡的会展节庆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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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武汉市餐饮业协会、消协、个私协推出《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此文见光,随即遭致舆论挞伐。连“中消协”都在第一时间表态反对。新华社发表评论,要求追查此文出台的背后原因。对此,武汉消协至今未予正式回应,但有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委屈和无奈。

 

    消协,什么的干活?就是代表消费者维权。然武汉消协置消费者利益不顾,反替餐饮业主张目。如此咄咄怪事绝非武汉消协一时头脑发昏所为!君不见,在制订这个《经营规范》的三协会中,除餐饮业协会外,消协、个私协都属于武汉市工商局主管,办公地就设在工商局内吗?!而且众所周知,消协及个私协的领导人都来自工商局,有的是官员兼任。可以断言,为使《经营规范》对消费者具有权威性,餐饮业协会采用“魔法”说服了消协、个私协的主管机关——工商局。

 

    中国的协会、商会基本是官办(中国足球协会倍受诟病,正是因其名为协会,实为官衙)。按行政职能分工,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归工商管理部门,因而消协就必然归属于工商局名下。然消协虽为民间社团,但其不是经由消费者发起自愿组成的,而是由官方自行安排的,所以在“中消协”网站上看不到协会章程。“中消协”已在几年前就改由政府拨付经费,据说每年有500万元之多!俨然一行政事业单位。如此官办官管官营的协会,当然是“屁股决定脑袋”,“唯上”自然就替代了维权。新华社的评论恰在质问,武汉消协维权错位的后面是否有不当利益输送!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政事分开”,发挥协会作用,规范协会行为应属题中之意。早闻《协会、商会法》列入全国人大制定法律计划,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牵头调研起草,但数易其稿未见提上人大议程,尤见协会与官家脱钩颇为不易!

 

    抗战时期,毛泽东在延安对文艺家说:为什么人的问题是关键的问题!时至今日,武汉消协仍没有弄清楚它是为谁而存在的,这不仅仅是武汉消协的悲哀,实在是反映了我们政治体制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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