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展会】
六、参展要求
(一)展示的相关资料应尽可能采取印刷品、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布置内容和相关资料应使用中俄两种以上文字,以便于客商参观、了解企业及产品信息。
(二)各参展单位应配备外语熟练的业务人员参会,如果没有翻译,请将展会期间外语翻译人员(有偿服务)需求提前告知。如有其他商务要求,请及早联系,以便早做安排,为参展商做好服务。
(三)要求展品具有良好品质、科技含量高,必须是取得合法证书的产品或商品。展品外包装应符合国际市场规定,突出中国企业整体形象。
(四)涉及侵犯商标、专利、版权的展品、假冒伪劣商品视为违规展品,禁止参展。
(五)加强展品安全管理,严禁携带违禁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展品,切实做好展品的检查、管理和防控工作。
(六)各相关单位按展会方案及时做好组织参展工作,尽快确定参展人员名单,填写《参展企业申请表》。填表时,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一致,否则会影响企业申报补贴资金。《参展企业申请表》于7月15日前提交,提交后一周内缴纳参展费用。
(七)请各组展单位按文件要求确定参展商品类别、展位数(含室外展位)、企业性质、进出口企业代码、海关编码,加盖公章确认后一并上报。
七、参展日程安排
出境时间:2018年9月11日(航班待定)赴俄罗斯鞑靼斯坦共和国喀山市
展出时间:2018年9月13-15日(周四至周六)
10:00-18:00(9月15日10:00-13:00)
搭建时间:9月9-11日
布展时间:9月12日
撤展时间:9月15日13:00以后
返程时间:2018年9月16日(航班待定)
八、安全保卫工作
(一)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充分认识展会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应急预案,提早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做到“三不出”,确保展会安全顺利举办。
(二)成立展览现场工作协调组,为展团和参展企业提供服务,协调布展撤展和常规保安,负责现场咨询和客商报到接待,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展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九、外事事宜
此次赴俄罗斯喀山的参展人员,凡没有护照的,可在本地区公安机关办理因私护照,如需组委会提供证明资料请于7月5日前来电索取。持公务护照者,有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为保证参展人员如期参展,务必于2018年7月20日前将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到组委会,由组委会统一办理出国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