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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及教材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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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等、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继续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和实训装备水平。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主办,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材工作委员会、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总公司承办的“第十一届全国职业教育现代技术装备及教材展览会”将于2013年6月26日至28日在天津国展中心举办,省教育厅决定组团参加本届展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内容
      本届展览会将集中展示国内外高水准的职业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新教材,为广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学习了解国内外先进教学设备和最新教材的机会,促进职业院校与参展厂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展会期间,还将针对即将出台的五个专业的职业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以整体实训室解决方案形式展出。展出的五个专业为: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护理专业、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新能源专业,届时还将召开技术装备配备标准结稿研讨会。
      由于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果展” 、“‘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会” 、“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招聘会” 、“职教装备专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及“第二期德马吉数控专业校企合作项目启动会”将在展会期间举办。
      二、大会报到
      (一)6月25日8:00-22:00各省参观代表在本团所选择宾馆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站:2013年6月25日8:00-22:00在天津站南4号出口出站,站口设有接待点,接送代表抵达各驻会酒店。
      三、组团要求
      参加本届展览会,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对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提升技能竞赛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请各市(区)教育局分管局长、职成教科(处)长参加会议,并负责组织所属学校校长、实训基地负责人以及参加今年全国技能大赛职业院校专业指导教师参加本届展览会及相关活动,各有关中等、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亦应安排1名代表参加本次会议。请各市(区)教育局、各有关中等、高等职业院校于6月19日前将参加本届展览会回执(见附件1)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四、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
      五、相关费用
      请在6月25日报到时现场缴纳如下费用,领取发票。
      (一)酒店住宿费:组委会提供会务酒店,住宿费请代表支付给酒店并开具有关住宿费发票。
      (二)餐费:每人150元/天,按实际参会天数缴纳。
      (三)交通费:200元/天,包括接送站,酒店与展览馆之间交通、参观大赛、参观海滨新区大型工业企业交通费。
      六、联系方式
      1.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赵海龙 邮箱:sxzcjc @163.com
      电 话:029—88668837(传真)
      2.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唐云霞、王瑞红
      电 话:010—59893212 59893216 
      手 机:13911351225
      传 真:010—59893210
      邮 箱:wangruihong@moe.edu.cn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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